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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共享:嘉盛名都业主维权起诉书(范本)

发表于2016-03-01

              起 诉 书
原告:  ,性别: ,出生日期:19  年  月  日,民族: 。身份证号:             ,电话:          。
住址: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48号嘉盛名都  栋  单元   室
被告:北海五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富大厦第17层A号。
法人代表:罗镇城,联系电话:0779-2023887
诉讼请求:
1、判令请求被告将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48号嘉盛名都11栋 单元   室的大小两处的阳台铁栏杆更换成铝合金栏杆,费用     7000元左右。
2、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本人于   年  月  日在北海市购买了北海五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的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48号嘉盛名都  栋  单元   室,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子。
购房时,该楼盘售楼处进行虚假宣传,欺骗买主,将该楼盘建筑沙盘展示给本人看,并声称该楼盘系北海楼盘,各种设施到位,并有适应沿海气候的铝合金阳台栏杆。签订合同后,《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三第8条写着:“阳台:铝合金玻璃栏杆”,而实际接房时,与沙盘判若两样,面目全非,阳台的栏杆却是铁栏杆,现已脱漆生锈。对此,本人曾多次去售楼处交涉,要求面见开发商,解决问题,可直到现在,均无人问管。无奈,只有借助法律的武器向开发商讨回公道。望人民法院判其严格履行合同,把阳台铁栏杆更换成铝合金栏杆。
此致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2016年03月11日
 

发表于2016-03-01

业主维权的事件真是太多了

发表于2016-03-01

价格无所谓咯,房子好就可以了。

发表于2016-03-01

今年买房在北海有补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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